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的方针政策,协助各级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行业的管理。2、接受南通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挂在市水利局的)的委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行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协助各级长效办对行业企业和市场进行动态管理。3、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间生产经营和技术合作,规范行业服务市场并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4、积极探索新的服务运营模式,举办行业前沿发展讲座、行业推广会等活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行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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